十多年前,当时的我正为书法艺术激情燃烧。
那时,我在一个乡镇税务分局做内勤,工作相对比较轻松,且家就住在离分局不远处的家属院内。每天的半下午和晚饭后,都能在分局的办公室内练字。我一人独占两间办公室,其中的一间既是分局的档案资料室,也是我的书房,条件还是相当不错的。
断断续续的自学书法也有十来年了,按捺不住成名成家的欲望,也想检验一下自己的水平,就在1996年后的三、四年间参加过一些国内的比赛。废寝忘食的写,挑选自己满意的作品寄出去,当然报名费也是少不了的,基本上都是十元、二十元的。然后就是断断续续的接到获奖通知,优秀奖、三等奖、二等奖、一等奖,铜奖、银奖、金奖的都有,只是从来没见过有奖金或奖品寄回来。得到的都是奖状或获奖证书,另外还有出版获奖作品集、书法家辞典的征稿通知。这些通知无不是先对获奖者恭维一番,然后就介绍出作品集或辞典的重大意义,该作品集或辞典的巨大影响力等,最终忘不了的就是要钱,要出版费或包销书款等等。
初时,内心也是激动万分,感觉自己了不得了、不得了了,终于成了书法家了!渐渐的、慢慢的就产生了受骗的感觉。有的是书款汇过去了,却石沉大海;有的是书寄回来了,内容杂乱纯属垃圾。记得较早的一次是参加山西举办的“五台山”杯书法比赛,接到通知和证书获了个优秀奖。随函还寄来了征集出版获奖作品集费用的通知,要求每个获奖者应承担大概36元的费用。过了很长时间不见结果,《书法报》上就有不少参加者投诉此事,沈鹏先生也出来坦承自己上了当,因为这个比赛的标题就是沈先生题写的。
几年下来,花了不少冤枉钱,得到一些花纸片,寄来一堆垃圾书。便逐渐醒悟了,对书法艺术也有了新的认识。水平要通过艰苦的练习来提高,名气还靠作品的质量做基础,没有人能够随随便便的成功。自我吹捧、找人抬轿必然会贻笑大方不能长久的。此后,便静下心来,把书法当作业余爱好,有时间有兴趣时写一写、练一练,任凭各级大赛、各类辞典的邀请函雪片一样飞来,不再为之心动。
1999年9月,我被调到县局征管科工作,此后担子重了,时间紧了,环境变了,也将书法这一爱好基本上靠边站了。十多年来,偶尔写写字,偶尔翻翻帖,心情倒也轻松舒畅,我想这也许就是业余爱好者的应有境界吧。
丙子年—1996年。
逐鹿写在九几年?
丁丑年应是1997年
戊寅年—1998年
1995年?
评论